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正文
工作信息
学校开展2017年计划生育政策“学习月”活动圆满结束
2017-04-05 16:02   计生办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与学校教职工息息相关。从3月1日至31日,学校开展了2017年教职工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月”活动。活动采取了三种方式: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知识竞赛答题。我校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条例》的学习,800多人参与了答题竟赛。“学习月”活动由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承办。

这次“学习月”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1)学习要求明确:浏览学校计划生育网页主页,下载学习内容,由各部门、各单位、各院部组织教职工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涵盖了2016年1月1日以后,河南省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等新的规定和变化。通过学习使全校教职工,全面地熟悉并掌握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另外,向负责此项工作的计生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好为本部门的教职工答疑解惑工作,每人答一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竞赛答卷,学习活动结束后,交由学校计生办进行备案。(2)以赛促学,营造学习氛围,提高了教职工学习政策、法规的兴趣和阅读热情,梳理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提升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创建了一个人人遵守计生政策的健康校园环境;(3)推动了新的《河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4)明确了新《条例》规定的4个假期:婚假、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男职工护理假;(5)明确了生育服务登记证的办理要求:第一孩、第二孩要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第三孩要进行审批,然后到计生办进行登记备案。

其次,《河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以后,计生办十分注重政策的宣传和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有的放矢开展政策的宣传普及。在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办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举办的“学习月”活动,学校44个单位、院部组织了学习和答题活动。主要学习篇目:观看了习近平主席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李克强总理作出的批示,为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发展幸福,关系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的电视视频。学习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郑州市计划生育管理与实施办法》、《河南中医药大学计划生育管理与实施办法》、《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2016年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河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等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学好、用好政策、法规,强化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性,并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2016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后,迅速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制作了宣传计生政策展板。到目前为止,已有将近百人生育或正在孕育二孩;计生办着手起草了《河南中医药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与组织部、人事处、党校办、纪委、宣传部、校工会、计财处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于2016年12月7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了《河南中医药大学计划生育管理与实施办法》。健全了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今后,将继续做好对单位、院部负责人和计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关心爱护怀孕、生育孩子的教职工工作。重点抓好服务管理、备案登记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打造一个创新的、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环境。

参照各单位、院部组织、学习、答题和总结等情况,共评出7个先进集体,分别是:组织部人事处、校党办、纪委、校工会、宣传部、计财处、三附院。分管计生工作的个人答题有88人,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若干名。

这次学习月活动提高了大家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学习了以前没有学习到的内容,对政策的把握更加清楚了。从上到下全员参与,学校领导作表率,各单位、各院部负责人都亲自参加了答题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熟练掌握了新《条例》的内容和实质,切实做到了学深、学透、学懂。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推动学校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建设成“和谐校园、诚信计生”做出更大的贡献。

活动结束后,学校计生办将对各单位、院部的汇报总结、答卷进行登记和备案。(学校计生办)

学校开展“学习月”学习情况的汇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