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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中秋节2022年独生子女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公示
2022-08-19 09:59  

根据《2022年度中秋节期间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户工作的通知》(郑人口领〔2018〕4号)精神,按照博学路办事处明理路社区子湖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在我校开展了此项工作。经过各基层工会推荐,学校计生办审核,拟推荐陈四清、王洪平等2名同志,作为我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贫困户,现予以公示3天。

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0371-65575590、校计生办0371-65962743反映。

学校计生办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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