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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06-10 11:29 郭书伟  计生办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补贴对象的资格认证工作,按照郑人口〔2014〕4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对象具体条件及内容通知如下:

1.发放标准及条件:对自愿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龄在45-59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生双女父母,在其按规定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计划生育缴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生双女父母,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40元计划生育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由郑州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纳入预算,按1:1比例分担。

2.认定程序:计生补贴对象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生补贴对象认证表》(一式四份,认定后由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当事人各存留1份),经村级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初审,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3.认定时需提供:本人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级出具的死亡证明。此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对象提供)。

申报时间:2020年6月23日之前

申报地点:

贾岗社区电话:13938533928

明理路社区 电话:61772116

相济路社区电话:86583801

学理路社区电话:86565885

后贾东街工作站电话:18569910330

智慧岛工作站 电话:69312858

圃田西路工作站 电话:61316911

博学路办事处卫计办电话:69312828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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