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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概况

学校工会委员会职责

2018年03月22日 11:20  点击:[]

校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校女工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四、协同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评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七、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协助开展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八、负责教职工福利发放,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九、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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