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正文
政策法规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证》的登记程序
2017-04-18 15:40   校计生办

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变更计划生育档案: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原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