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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2017年年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16:09  点击:[]

为做好2017年基层工会年终总结及评比工作,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校工会工作计划及基层工会工作要点和目标要求,现将年终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会工作积分自评工作

按照《基层工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办》、《2017年基层工会工作积分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既要文字总结,又要打出自评分,填写《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工会工作积分一览表》(附件2)。积分结果以校工会统计为准。

二、年度先进申报

(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各基层基层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和积分综合评定,需报送2017年简要工作总结和女职工工作总结各一份。

要求内容简洁,突出亮点。各基层工会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工会二级教代会召开情况、师德建设工作、宣传工作、创新工作、劳动竞赛、女工工作,工会小组工作、自办活动、会费缴纳情况、当年获奖情况(仅限于工会系统评比及表彰)等,以及工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先进工会小组名额按照分工会小组总数的10%比例上报。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被评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可推荐一名专兼职工会干部。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学校在职、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专兼职主席、女工主任不参加评选。

2.推荐名额:按照教职工总数10%的比例推荐。不足10人的工会可推荐1人。

3.评选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有自主创新工会活动的建议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参加工会活动中,能主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4.要求:填写《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先进事迹统一填写,要求文字简明扼要,300字左右。汇总后于12月15日报送校工会。

三、女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

(一)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以基层女工委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女职工组织健全,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女职工先进个人:

教职工应是女工干部和直接从事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女工干部和一线女职工。先进女职工的评选比例为女职工总数的5%。

四、总结表彰

校工会将与2018年1月召开工会工作总结会议,对获得本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劳模工作室验收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已完成劳模工作室创建任务的基层工会,可申请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给予经费补助。

六、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安排部署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工作,做好困难职工调查登记和帮扶慰问工作。特别困难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工会申请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和“双节”送温暖补助。

(一)校级困难职工帮扶申报

认真筛查,做好困难职工调查登记报名工作。

(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

对特别困难职工进行申报和帮扶。原则上往年已申报过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省级“双节”送温暖

各基层工会据情申报。申请省级救助者、校级救助者均

先要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

校工会审查后,经基层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审议,评出校级困难职工的补助名单和等级,并遴选出1-2名困难教职工,填写《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或《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材料报送时间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2017年“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于12月17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工作总结、女职工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积分一览表纸质版加盖会章后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校工会,电子版同时报工会邮箱:ghb@hactcm.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切勿延误。

附件:

1. 2017年基层工会工作积分标准

2.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工会工作积分一览表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4.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5.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

6.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2017年“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

附件1

2017年基层工会工作积分标准

一、基础分(90分)

完成校工会部署工作情况:以《2017年工会工作要点》为依据,以实际完成工作情况为准,积极参与并圆满完成者,基础分值为90分。

二、以下为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

1、年度召开教代会5分。(以校工会批复为准)按时参加校级教代会,并及时上报代表团讨论、审议结果2分。本项次工作未完成及不完成指令性任务的基层工会,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2、国家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各3分,省级各2分,市级及三育人先进集体各1分。(仅限于工会系统评定及表彰)

3、基层工会自办技能竞赛活动1分,选派选手参加省、市竞赛并获奖,按1分为基础,0.5分依次递增。

4、制定(院)务公开制度1分,开展会员评家活动1分。

5、各类师德建设活动获奖,按1分为基础,0.5分依次递增。

6、《2017年校工会工作要点》中基础分:承办单位5分/项,参与单位2分/项,在活动中获奖按1分/项为基础,0.5分依次递增。联合组队参与单位1分/项,获奖加分按联队数量适当分配。

7、工会活动投稿:国家级、省级工会报刊1分/1篇;市级及校园网:6分/10篇以上,3分/5篇以上,1分/1篇以上;报送论文1分/1篇,获奖按0.5分依次递增。

8、自办文体活动一、二、三附院工会每项按0.5计算,校本部基层工会每项按1分计算。

  • 附件【表格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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